關于調整焦炭、焦煤品種交易手續(xù)費收取標準的通知
日期:2017-12-13 來源: 作者:金源期貨 點擊量:4918
尊敬的客戶:
根據大商所發(fā)〔2017〕366號《關于調整焦煤和焦炭相關合約交易手續(xù)費收取標準的通知》,自2017年12月14日交易時(即12月13日晚夜盤交易小節(jié)時)起:焦煤和焦炭品種的1805合約日內交易手續(xù)費標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8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3。我司也將相應調整客戶交易手續(xù)費,敬請關注您的交易和資金情況。
特此通知。
銅冠金源期貨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