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貨3月26日上市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fā)布通知,原油期貨自3月26日起上市交易,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7%;漲跌停板幅度為5%。第一個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幅度為基準價的10%。
全文如下:
關于原油期貨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上能發(fā)〔2018〕9號
各有關單位:
中國證監(jiān)會已批準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能源中心)上市交易原油期貨。根據(jù)能源中心相關規(guī)則,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上市時間
原油期貨自2018年3月26日起上市交易,當日8:55-9:00集合競價,9:00開盤。
二、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連續(xù)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02:30。法定節(jié)假日前第一個工作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的連續(xù)交易時間段不進行交易。
三、合約
SC1809、SC1810、SC1811、SC1812、SC1901、SC1902、SC1903、SC1906、SC1909、SC1912、SC2003、SC2006、SC2009、SC2012、SC2103。
四、基準價
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
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7%;漲跌停板幅度為5%。第一個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幅度為基準價的10%。
境外特殊非經(jīng)紀參與者、境外客戶可以使用外匯資金作為保證金。以外匯資金作為保證金的,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作為其市值核定的基準價,目前能源中心規(guī)定可用于作為保證金的外匯幣種為美元,折扣率為0.95。
當日閉市前外匯資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當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核算。每日結算時按上述規(guī)定的方法重新確定外匯資金作為保證金使用的基準價并調整折后金額。
六、持倉公布
當某一合約持倉量達到20萬手(雙向)時,能源中心將公布該月份合約前20名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jīng)紀參與者的成交量、買持倉量、賣持倉量。
請各有關單位做好原油期貨上市的各項準備工作,加強風險防范,確保市場平穩(wěn)運行。
特此通知。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12日